秘書長:本會置秘書長一人,承議長之命處理議會事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秘書:本會置秘書三人,承秘書長之命,辦理秘書事項。
議事組:關於選務、議事日程之編擬、會議之準備、紀錄之整理、議案及人民請願案之處理、議事錄及公報之彙編等事項。
總務組:關於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財產、物品、車輛、廳舍、事務採購、警衛、安全、 集會、工友、員工福利之管理及招標作業等事項。
公共事務組:關於公共關係、新聞、議員費用支給、議員國內外考察活動、各項活動之舉辦、為民服務、會訊、簡介及機要等事項。
法制室:關於法制、資訊管理等事。
會計室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,並兼辦統計事項。
人事室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